东建字〔2017〕209号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网络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油田基建处: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网络快报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7〕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筑业网络快报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每月22日至月底要督促企业按时上报网络快报,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查把关,查找数据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修改完善,并于网络快报报送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网络快报报送工作。对一年内累计3个月拒报数据或报送数据为“0”的企业,以及一年内累计4次迟报数据或累计4次报送数据不实的企业,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批评,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必查对象和动态核查重点监控对象,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总结网络快报审查、督导和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审查、督导、管理和企业报送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加强对企业建筑业网络快报工作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业务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尤其对新申请资质的企业,做好跟进服务,及时指导企业熟悉报送流程,掌握统计技能,保证建筑业网络快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017年7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