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这些谣言往往缺乏事实支持,但由于网络传播的快速和广泛,它们可能对个人、社会甚至国家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网络谣言可能涉及各种主题,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事件、个人隐私等。它们可能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
二、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
1、传播速度快:由于网络传播的即时性和广泛性,网络谣言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到大量的人群中。
2、来源模糊,隐蔽性强: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通常不明确,往往以图片、视频片段等形式出现,配以特定的文字,使得其来源和真实性难以确认。
3、影响力广:网络谣言可以通过裂变式传播,快速广泛地抵达受众,其影响力非常广泛。
4、内容荒诞,蛊惑性大:造谣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往往会利用极其荒诞、骇人听闻的标题和内容来引人注目,具有很强的蛊惑性。
5、缺乏证据支持:网络谣言往往缺乏任何证据支持,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验证和核实。
6、容易形成“传染性”: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仅是个体行为,一旦有足够多的人相信,这种谣言就会像病毒一样传染到更多的人,形成一种虚假的舆论氛围。
三、网络谣言的危害
1、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权:网络谣言往往涉及个人隐私和名誉,可能导致个人受到诽谤、侮辱和攻击。这些不实之词不仅损害个人的名誉和形象,还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扰和损失。
2、破坏社会稳定和信任:网络谣言可能涉及社会事件、政治敏感话题等,往往能够引发公众的不安和恐慌。它们可能导致社会信任破裂,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和骚乱。
3、引发群体事件和社会危机:一些网络谣言可能煽动情绪,引发群体事件和社会危机。这些谣言可能激起公众的不满和愤怒,导致社会动荡和不稳定。
4、破坏国家形象和公信力:网络谣言还可能涉及国家形象和公信力,损害国家的声誉和国际形象。不实之词可能导致国际社会对国家的信任度降低,影响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四、法律责任
0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0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0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